2009年9月8日星期二

捍衛宗教自由

刊登于2009年9月7日《东方日报》:

馬來西亞憲法的官方宗教是回教,同時我們的憲法也給予人民宗教自由的保證。這表示,雖然回教是官方宗教,其他宗教是有一定的權力以及地位。所以,沒有人能夠阻止任何人,無論是少數或多數族群都有他們的權力建設自己的宗教場所。

因此大馬人民對「牛頭示威」者感厭惡不只是因為他們帶了牛頭來搗亂,更擔憂的是他們的反對言論威脅著我國的宗教自由。

他們說,既然沙亞南第23區是回教徒佔多數,所以為了尊重該區回教徒的感受,雪州政府不應該把一間印度神廟搬到他們住宅區附近。

前雪州州務大臣基爾也出了意見,說「牛頭示威」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因為牛是一隻愚鈍的動物。他還建議設立一個特別地方,讓所有市區的印度及錫克教神廟集中在同一個地點,而且不靠近住宅區。

首先,無論一個地區只有10%或者40%的少數族群,他們都有權力設立自己的宗教場所,若有任何人阻止或反對他們設立宗教場所,也就是否決了憲法賦予這些公民的權力。

如果我們應用同樣一個道理,馬來西亞作為一個回教徒佔多數的國家,是否其他佔少數的種族就不能建立自己的神廟?於是,那些極端人士會不會說「我們尊重你們的宗教自由,你們要拜神的時候可以去新加坡、印度或中國拜,我們不會反對」。又或者,基爾會很寬宏大量地安排一個荒島給所有少數族群建立他們的宗教場所?

在整個馬來西亞,沒有一個地區是以印度人佔多數的,那麼,是否就表示他們就完全不能在住宅區內建立印度神廟?

還有一些回教非政府社團發表意見,指出許多地方已經有太多印度神廟了,讓回教徒感到不安。我們是否能夠接受這種說法或想法呢?

如果政府對這樣宗教偏激的言論沒有管制,50年後的馬來西亞很可能就沒有其他宗教的膜拜場所了。我國的宗教自由不是「天賜」的,而是需要所有人民去爭取的。所以我呼籲所有人民向國家領袖,不分種族、不分宗教、不分政黨,表達看法,共同努力捍衛我國的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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