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7日星期六

水供私營化失敗

刊登于2009年3月7日《东方日报》:

國家水務委員會(SPAN)總執行長拿督張淵華承諾:「水供業的特許經營權,已轉型成執照制,而且每3年將審查一次。任何違反2006年水務工業法案(WSIA)的行為,將讓他們失去執照。」


「這些公司將得證實他們的收入合理,若有任何違規行為,委員會將建議部長不更新其執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這番話真的很動人!你相信你的利益受保障嗎?

通過媒體報導,民眾發覺雪蘭莪水供公司(Syabas)違反了很多特許權協議中的規定,其中包括:

1,超過72%,也就是總值高達馬幣6億令吉的外包合約,都是通過直接談判,發包給特定的公司,而只有25%的合約是通過公開招標開放公平競爭。


2,審計顯示,2005、2006和2007年的合約發放價值,與雪水供內部的紀錄,存在著超過325萬令吉的差額。這就是說,許多項目在帳務上是付了錢,但卻不存在任何收據或文件紀錄。

3,為進行巴生谷水管更換計劃,雪水供從一些印尼公司進口價值超過375萬令吉的水管。根據條例,雪水供必須購買本國產品,因此違反了水供特許權的條例。更何況,這幾家供應商也是由雪水供執行主席所擁有,導致利益衝突的出現。

4,雪水供花了5,120萬令吉來裝修它的辦公室,即使雪州水供監督局(JKAS)在2005年所批准的數額僅為2,320萬令吉。

去年11月國家審計局發現上述的違規情況後,雪蘭莪州政府就有意終止雪水供的特許經營權。

國家水供服務委員會和能源、水供及通訊部長,都對這些違規事件不置可否,並宣稱他們將徵詢總檢察長的意見,可是如今卻完全石沉大海。我認為,他們根本沒有誠意去調查或懲罰違反合約的特許經營公司。

這引人們質疑,我們的監督機構「吃里扒外」,對外聲稱會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但在現實中卻偏袒剝削人民的特許經營者。

我希望,在拿督張淵華保證明天會更好之前,先做好今天該做好的事。如果你無法採取行動對付眼前的違規事件,那你如何能期望人民信任你對未來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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