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日星期一

收購南北大道公司 政府只需付137億5000萬


(吉隆坡)馬來西亞中華工商聯合會總會長丹斯里鍾廷森指出,從長遠來說,政府應該考慮收購大道公司,政府可通過發放債券的方式集資買下;而一般公債只要有3至5%的投資回酬即可,負擔不大。

他說,政府在經過一段時期的經營之後,收回投資,就可以取消過路費,這樣就可以一勞永逸解決商家和老百性的負擔。

商聯會收集意見擬定備忘錄

“商聯會將收集各界的意見,並把各方意見和建議擬定備忘錄,呈交給相關的政府部門,希望政府能夠體恤民情,在這個經濟不景的時刻,與商家及人民共赴時艱,檢討合約內一些不合理的條文。”

鍾廷森今日(週六,2月28日)早上為商聯會主催的“大道合約解密”講座主持開幕致詞時說,大馬各大道的合約多年來一直被列為機密文件,從未向外公佈,人民只知道假如政府不批准大道公司提高路費,就必須作出賠償。

“但是,這個賠償額到底是以甚麼根據計算出來?又為甚麼必須對大道公司有求必應?這些都是商家和人民共同的疑問。”

他指出,隨著國內大道的合約於今年1月解密後,大馬政府當初與大道公司所簽訂的合約內容,成了各界探討的課題;姑且不論當初合約是在怎樣的情形下簽訂,由誰代表談判和簽署,作為商家,所注重的是有關條文對社會經濟所引發的連鎖效應。

潘儉偉重申,政府只需花費137億5000萬令吉,以支持南北大道85億令吉的債務及52億5000萬令吉給南北大道公司其餘35%的股東,就能擁有這間公司股權,南北大道在第6年後就不必徵收過路費。

他以數據說明,建議政府展開收購南北大道公司,以及收回其他大道過路權行動的可行性。行動黨接下來是要設法讓雪州水供公司的合約也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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