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8日星期三

潘俭伟诉1MDB案行为失当.纳吉要求撤讼.高庭5月22开审

转载自《星洲日报》:

(吉隆坡7日讯)高庭将于5月22日审理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政府,要求撤销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起诉他与政府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上行为失当的诉讼申请。

承审本案的高庭法官拿督约翰路易士今日在内庭会见各造代表律师后,谕令潘俭伟的代表律师必须在3月21日之前,针对纳吉和政府要求撤销诉讼的申请作出回应。

纳吉的代表律师诺哈芝拉披露,该造是于2月14日基于潘俭伟没有法律地位、诉讼没有理据、琐碎无聊和滥用司法程序等理由,要求高庭撤销诉讼。

律师:潘俭伟逾期提诉讼

另外,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祖琳披露,潘俭伟在诉讼中所提出的控诉并没有反应实情,也逾期提出诉讼,所以高庭不应受理。

潘俭伟是于1月16日入禀高庭,起诉纳吉和政府在一马发展公司弊案上行为失当而要求赔偿。

除了要求高庭宣判身为公职人员的纳吉行为失当外,他也要求高庭宣判纳吉滥用权力从一马发展公司谋取私利。

同时,潘俭伟要求高庭估算纳吉和政府应支付的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和惩戒性赔偿,并谕令纳吉支付堂费和遵循一切高庭认为合理及有必要的庭令。

他在诉讼中说,纳吉是于2009年4月3日受委为首相兼财政部长,并从2009年开始成为一马发展公司的主席。

他强调,作为一家由政府或财政部所设立的公司,该公司的顾问、董事或股份持有人皆有责任合理的使用公帑,且应把公众的利益考虑在内,公平、精明、负责任和透明化的进行投资,以确保相关投资活动不会危害民众的权益。

他说,身为首相、财长和一马发展公司的主席,纳吉对一马发展公司所作出的任何决定或指示扮演了直接及非直接的角色,甚至有权委任、革除该公司的任何董事或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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