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黨全國宣傳秘書潘儉偉表示,檳州民青團不斷挑起行動黨秘書長兼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遷出官邸租屋和所謂“裝修新居”事件,旨在混淆視聽。
他針對檳青團的指責發表文告說:“林冠英因官邸遭白蟻侵蝕而遷出是不爭事實,遷出後租屋的費用若是涉及公款,例如政府津貼,那麼確有必要透明化;反之,若是冠英本身出錢租屋且沒有動用到公款,那就不需要宣布租金是多少。”
他表示,相對地,首相署部長丹斯里許子根從檳城前來吉隆坡視事,其每月租金是多少又應否公布?他也吁請民青團勿持勿持雙重標准和道聽途說,實事求是。
潘儉偉形容民青團發出的多項提問,已經侵犯首長的隱私權,而林冠英也無需要回應檳民青早前提出的“搬家10問”。
2009年7月10日星期五
“搬家10问”——槟民青是否应公布许子根来吉隆坡视事的每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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