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訊息誤導民眾 動物園園長應道歉
转载自《星洲日報》:
(吉隆坡訊)動物園“花豹”傷人事件,女童父母週三(26日)指責國家動物園園長莫哈末雅發表錯誤訊息誤導民眾,因此要求莫哈末雅公開道歉,否則可能採取法律行動控告他。
女童母親許銘珠指出,莫哈末雅所指的花豹根本就不是爪傷其女兒侯芊彤的“兇手”,“兇手”是只美洲獅(PUMA),而且他透過媒體指出的地點也非肇事地點。
動物園園長被指誤導公眾
郭素沁促工業研究局查實
郭素沁促請大馬規格及工業研究局調查動物園傷人事件,如果證實莫哈末雅發表錯誤訊息誤導公眾,莫哈末雅需要引咎辭職。
她說,莫哈末雅不該以展示大馬規格及工業研究局和東南亞動物園協會的安全證書來誤導民眾,因為種種跡象顯示並不是如莫哈末雅所說的那回事。
律師:跌傷之說不合邏輯
此外,奈也律師表示,其當事人有意願採取法律行動對付發出錯誤訊息的莫哈末雅,而且種種證據顯示,此案絕對有利於當事人。
他說,國家動物園作為公開給民眾參觀的地方,有責任顧及民眾的安全,尤其是小孩的安全,而不是發生意外後,不認錯之余還要誤導民眾,讓受害者備受精神壓力。
潘儉偉:要起訴受害者家屬很過份
潘儉偉認為,國家動物園的態度不當,在發生意外後不但不道歉也不表示同情,而且莫哈末雅還表示有起訴受害者家人的權利,這非常過份。
他指出,肇事地點原本就沒有做足防範措施,現在事情發生後,還發出錯誤訊息,並在肇事地點裝上新鐵線亡羊補牢。
美洲豹抓傷女兒‧園長說是花豹
转载自《光明日报》:
法律顧問:疏忽造成
園長指責已構成誹謗
行動黨士布爹區法律顧問山卡拉表示,動物園園長莫哈末指責是因為侯氏夫婦的疏忽才造成女兒被抓傷的言論,已經構成了誹謗。由於當時莫哈末並不在現場,他不了解情況,便私自作出的定論,並不能作實。
同時, 他對於莫哈末不但沒有將事實說出來,還誤導讀者指涉及傷人的是一頭花豹,這是非常不專業的行為。
“動物園是孩子們的天堂,他們應該時常檢查安全措施和做好防範的工作。他應該對孩子所受到的精神與肉體上的痛苦作出道歉。”
對於莫哈末聲稱已在動物園範圍內作足安全措施及向記者出示東南亞動物園協會(SEAZA)和大馬工業規格局(SIRIM)的證書,山卡拉說,既然做足安全措施意外還是發生,當局應該給予動物園重新檢查及評估。
他舉例,在新加坡和澳洲的動物園,動物的籠子和遊客的距離都一定是6尺,以避免遊客的安危受到威脅。
對於此案件, 他很有信心侯氏夫婦可以起訴到動物園,因為他們已有了目擊證人(即侯金川)和醫生出示的醫藥報告。同時, 他也歡迎動物園園長上庭對質,讓雙方說個明白。
郭素沁:安全措施若有欠缺
園長應引咎辭職
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表示,如果大馬工業規格局在重新評估而發現安全措施有欠缺後,動物園園長應該引咎辭職。如果他不清楚事件的經過,就不應誤導人民來損壞別人的名譽。
另外,行動黨秘書長經濟顧問潘儉偉表示,動物園方面不但沒有關心受害者,反而要起訴他們沒有遵守動物園的規矩,踏入緩衝區,是非常過份的舉動。
“因為就算不是動物園本身的錯,身為一個園長,他也應該關心在他的管轄範圍內發生的事情,而不是袖手旁觀及胡亂說話來誤導讀者。”
美洲豹不敢接近人
園長:花豹才是兇手
對於侯氏夫婦聲稱並非4歲的花豹曼茲抓傷女兒,而是另一頭美洲豹,國家動物園園長莫哈末堅持他們是錯誤的,他指花豹才是兇手。
他認為,美洲豹本性是害怕接近人類的,所以根本不可能靠近女童,並抓傷她。
他還舉例說,平時動物園的員工要餵食美洲豹時,牠都不敢靠近他們,所以動物園才沒有在籠子外多加花盆及鐵線。反之,花豹則會兇猛一些,而需要多加防備。
無論如何,他表明,如果他言語上有傷害到候氏家人他願意在這件事情上道歉。
“ 大家都是馬來西亞人, 我會致電給侯氏了解女兒的情況。”
2007年12月27日星期四
動物園園長误把美洲豹当花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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