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日星期四

纳吉申请撤潘俭伟诉讼 高庭要求提供一马章程

转载自《当今大马》:

随着首相纳吉入禀法庭要求撤销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的诉讼,高庭法官要求双方提供一马公司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不过纳吉以非董事和股东为由,不予出示。

高庭司法专员菲沙(Faizah Jamaludin)要求,纳吉和潘俭伟的律师出示一马公司备忘录和公司章程。

而纳吉律师哈法立占(Mohd Hafarizam Harun)说,纳吉并非一马公司董事和公司股东,因为不能提供备忘录和章程。

“法庭要双方出示上述资料。纳吉(并非董事和股东)无法提供这些文件。而既然潘俭伟仰赖这些资料(来提呈诉讼),他必须提供。”

8月11日案件管理

法庭原本定在今天决定纳吉撤销控状的申请,最终定在8月11日进行案件管理,让双方提供相关资料。

潘俭伟是于1月16日,起诉纳吉和政府在处理一马公司基金上行为不当,要求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及惩罚赔偿、利息及其他法庭认为合理的赔偿。

他在入禀书中要求法庭宣判,纳吉及大马政府犯下公职人员渎职罪,同时宣判纳吉滥权以从一马公司捞取个人利益。

第三宗就一马案告纳吉

本案是第3宗政治人物就一马公司案起诉纳吉。第一宗案件乃前首相马哈迪,连同两名前巫统党员凯鲁丁及阿妮娜起诉纳吉渎职,惟高庭在4月28日以纳吉非公职人员为由,驳回三人的诉讼。他们以提出上诉,而上诉庭择定8月30日聆审。

第二宗案件则是前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他在去年8月向高庭提出集体诉讼,指控首相纳吉违反信托责任,并追讨疑似汇入纳吉账户的近30亿令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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