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

登记选民要附上身份证副本添不便

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曾薛霏撰述】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潘俭伟申诉要求该党在呈交选民登记表格时附上公民的身份证影印本,给选民登记工作造成不便。他指出,该党呈上的表格只有10%错误,选委会应惩罚那些犯下30%错误的政党。

潘俭伟今天在行动党总部召开记者会时指出,雪州选委会致函该党,指示该党的选民登记助理官呈交选民登记表格时附上公民的身份证影印本。

上述信函透露,近来大约一半的选民登记表格遭拒绝,主因是选民登记助理官员并没有按照程序,登记死者、地址与身份证不符、重复登记以及永久居民;为了杜绝此问题,因而指示选民登记助理官员附上身份证影印本,8月22日生效。

潘俭伟认为这是一竹竿打翻整船人的做法,因为行动党是真正开设柜台,会见人民并为他们登记的政党,而且选委会之前也称,该党呈上的表格只有10%的错误。

该罚失误逾30%的政党

潘俭伟赞许选委会承认选民册中确实有登记到死者、地址与身份证不符、重复登记以及永久居民的问题,但是为了杜绝上述问题,而要求身份证影印本,将给选民登记官带来不便,因为他们需要随身带着复印机,也必须在有电源的地方开始柜台。

他说,雪州行动党有大约60名登记助理官员,那是不是要买60架复印机?他认为,选委会应该惩罚那些犯下超过30%错误的政党,也可以撤销犯错之选民登记官的资格,而不是惩罚行动党这个真正开始柜台登记选民的政党。

他说:“我们要知道,哪一个政党呈交这些有问题的名字。”之前,民联不断挑出选民册内的种种弊端,如永久居民登记为选民、重复登记、一个住址登记大量选民等问题。选委会皆以这是技术问题来回应。

落实自动登记一劳永逸

潘俭伟认为,最佳的解决方案便是自动登记选民,选委会不须耗费上百万元委任输入资料的秘书,也不需要雇用选民登记助理官开始柜台登记选民,以及应对上述种种疏漏。

他也点出,选委会根本不需要修改法律来落实自动登记选民措施,因为《1958年选举法令》第15条文允许选委会决定以何种方法登记为选民,若选委会觉得要从国民登记局的资料来登记选民,选委会可以这么做。

他说,这样便可解决仍有大多数符合资格的人民未登记为选民的问题,以目前该党每季登记二至三万人的速度,远远不及符合资格当选民的公民增长的速度。

目前,国内有大约400万咯符合资格的公民但没有登记为选民。回应一些人认为,自动登记选民将剥夺一些不愿当选民之公民的选择权时,潘俭伟反问:“我们有拒绝不要身份证号码的权力吗?”

他补充,登记为选民只是意味着一个公民符合资格投票,他有自由选择不要投票。

生物辨识系统难掌握

回应选委会表示生物辨识系统将落实独立的系统,只限特定票箱;潘俭伟表示,这可能发生选民去到票箱找不到名字的问题,整个系统有太多选委会无法控制的事。

此外,要发展一套如此昂贵的系统,却只是在每五年用一次,以经济效益来看,不退色油墨肯定是恰当的选择。

至于修法的问题,潘俭伟笑言,只要总检察署将修订案提呈到国会,他们一定会通过。

此外,他也欢迎选委会让海外公民使用邮寄选票投票的举措,不过认为还需要审视整个投票的机制。他相信,这些海外选民应该是预先投票,因为他们需要将选票寄回国内,但他认为,邮寄选票真正的问题在于透明度的问题,需要允许政党的代表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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