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

潘俭伟挨刑事诽谤罪调查 反问警方为何不查一马案

转载自《当今大马》:



下午4点50分更新

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因“偷钱”短片遭首相纳吉民事起诉后,如今警方又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底下的刑事诽谤罪名对付之。

潘俭伟今早接受警方传召,于上午10点20分进入武吉阿曼警察总部接受录供。经过1小时20分钟后讯问后,他被警方押往其位于万达镇(Bandar Utama)的办公室搜证。

上午11点40分,记者看见潘俭伟在律师陪同下从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出来,不过,出乎众人的预料,他随即登上一辆警车。

现场记者们见状立即上前询问何事,而坐在警车内的潘俭伟只来得及说“拿手机”,警车便迅速驶离。

要求没收手机

潘俭伟代表律师林立迎随后向记者透露,查案官要求没收潘俭伟的手机,而该手机目前遗留在万达镇办公室,因此警方必须押送潘俭伟到那里取手机。

警方在潘俭伟办公室逗留不久,只是取走手机,便在中午12点15分离开。

送鉴证科检查

林立迎也是泗岩沫国会议员。他向警方解释,“偷钱”短片是通过面子书直播,而短片收藏在面子书伺服器,而没存在手机内。

因此,他说,警方无需充公潘俭伟手机,但查案官不接受这项说辞。

“查案官不明白,并且接获指示,要没收潘俭伟手机。”

“一般而言,警方将会把手机送往鉴证科检查,然后拆除电池等,来进行调查。”

称非纳吉举报

询及何人举报潘俭伟时,林立迎指出,查案官并没透露太多详情。

但他表示,查案官告知,举报者非纳吉本人。

“我们不知道是谁报警,根据查案官,投报者不是纳吉……如果此案上庭聆审,我们才会获得这份资料。”

倘若潘俭伟被控上庭,而法官宣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何不查1MDB

随后,潘俭伟告诉《当今大马》,警方按照报案书,根据正常程序录取他的口供,而他也给予充分合作。

惟他话锋一转,追问即便有多项报案,警方为何没有调查一马公司?

“许多人报警举报一马公司、(大马富豪)刘特佐、纳吉等人,挪用及洗黑钱高达数十亿令吉,为什么警方接获投报多年以后,没有传召他们来调查?”

“我在2015年3月举报一马公司及刘特佐,但没有下文。”

因此,潘俭伟敦促,警方速查一马公司案,以揪出幕后黑手。

拒撤回“偷钱论”

4月6日,潘俭伟在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在国会提呈,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355号法令)修正案的动议后,批评纳吉滥权,以允许哈迪提呈动议,更不顾三权分立原则。

他批评,纳吉盗窃一马公司款项,且将继续掠夺民脂民膏,背叛马来西亚人,及在一马公司课题上继续向民众撒谎。

这招引纳吉的不满。纳吉代表律师在4月11日发出律师信,要求潘俭伟撤回言论及道歉,惟潘俭伟捍卫己见,不愿意撤回言论。

10天后,纳吉入禀法庭,起诉潘俭伟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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