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日星期四

純搞笑不賺錢《烏巴火箭風》不申請版權

转载自《中国报》:

(吉隆坡2日訊)民主行動黨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說,製作《烏巴火箭風》純為拋笑彈,絕無以此製作賺錢的念頭,因此暫不考慮向有關單位申請版權。

 潘儉偉也是《烏巴火箭風》搞笑音樂錄像製作人。他認為,風靡全球的韓國《江南Style》騎馬舞熱潮席捲各國及地區,目前已有不少人將惡搞版短片上載至YouTube等各類社交網絡分享,因此該黨也只是錄製一個搞笑版音樂錄像,純粹作分享用途。

 “製作《烏巴火箭風》不是為了賺錢,因此我們不考慮錄製成光碟出售,民眾可以瀏覽馬來西亞民主行動官網、面子書官網及YouTube觀賞。”

4語言音樂錄像

 潘儉偉今日是針對該黨《烏巴火箭風》模仿韓國《江南Style》騎馬舞音樂錄像,是否已申請音樂版權事宜,接受《中國報》電訪時這么指出。

 當受詢及是否擔心有關單位採取法律行動時,他僅說,若有人提出(申請版權)要求,該黨再做打算或商議。

 民主行動黨多名領袖于元旦日晚上,正式推介4種語言的完整版《烏巴火箭風》(Ubah Rocket Style)音樂錄像,並獲得約800名民眾到場支持。

 “烏巴”是民主行動黨在2011年砂拉越州選開始使用的競選吉祥物,同時也將繼續在來臨的第13屆全國大選沿用。“烏巴”在馬來文的意思是“改變”。

 此音樂錄像主要講述現任政府的貪污醜聞及物價高漲問題,其中有一幕講述“烏巴”試圖揭發一宗涉及貪污舞弊的大道交易,但卻沒有得到眾人注意,最終爆炸把涉案官商勾結炸毀,場面輕鬆搞笑。

陳業夫:須獲創作人授權

大馬唱片業公會(RIM)兼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PPM)總執行長陳業夫認為,無論音樂錄像製作是為了達到營利目的或非營利,凡採用他人詞曲創作都必須先經過授權,否則在法律角度就等于侵權。

 他認為,儘管《烏巴火箭風》詞是原創作品,但這支音樂錄像是採用風靡全球的韓國《江南Style》騎馬舞曲風,按法律程序,民主行動黨應該尋找《江南Style》作曲人在馬來西亞的代表授權創作,方為合法。

 “任何未經授權就重新演藝他人詞曲製作,被視為牴觸1987年版權法令,賠償胥視詞曲創作人要求而定,作詞人或作曲人可以追究至高庭,例如若不願讓他人演藝本身創作,可以申請禁令。”

 他也表明上述言論純屬個人看法,因為該公會主要是管制唱片公司製成品,作曲人或作詞人權益則不在其公會管轄範圍內。

 他認為,《江南Style》騎馬舞如今席捲全世界,詞曲創作人在各地必定擁有本身代表,代為處理有關授權事宜。

 “現今常見的情況是,凡關係營利問題,業者都是先授權后製作;而非營利製作是特殊情況,一般上是先製作,之后再與詞曲創作人洽談。”

MACP將諮詢《江南Style》原創人

大馬音樂創作人版權保護協會(MACP)總經理陳妙蘭直言,該會將諮詢韓國《江南Style》詞曲原創人,以鑑定《烏巴火箭風》搞笑音樂錄像製作組,將短片上載至Youtube前,是否已獲得複製權(Reproduction Rights)。

 她指出。若詞曲原創人不願意授權創作,該會唯有要求民主行動黨從Youtube刪除《烏巴火箭風》。

 她說,該會主要管制在公共場所播放音樂的執照(Public Performance License)及管制可以下載音樂的網絡,如YouTube、通訊公司播放電話鈴聲等,並認為民主行動黨于昨晚在公共場合,正式推介4種語言的完整版《烏巴火箭風》音樂錄像做法,有欠妥當。

 儘管如此,她表明若行動黨有意申請網絡音樂播放執照,該會願意給予協助。

 “要重新演藝他人創作,必須先獲得原創人同意,換言之,《烏巴火箭風》製作組需與《江南Style》詞曲原創人接洽,但我們還未確認后者是否已允許本身創作讓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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