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日星期一

終止屋業計劃退還款項 購屋者不滿抗議發展商

转载自《星洲日报》:


(八打靈再也訊)一群中價公寓購屋者抗議發展商在他們簽署買賣合約5年後,提出不再繼續有關屋業計劃,並退還款項給買主。部份購屋者指出,他們要的是已等了 5年的屋子,而不是已供出去的錢。另一些購屋者則指出,5年前他們投資這計劃,就是看中該區的屋業會升值,現在該區的屋子果然升值了,發展商要他們“退貨”,必須依照目前的物業價格,而不是5年前的價錢。

行動黨白沙羅支部主席潘儉偉週日(9月30日)與約20名購屋者在停工3年的工地展開和平請願時指出,購屋者們是在2002年簽約,而工程於2004年就突然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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