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

潘俭伟禁出国案428聆审

转载自《东方日报》:

(吉隆坡17日讯)民主行动党八打灵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较早前就大马移民局禁止出国一事,入稟法庭挑战移民局的做法,吉隆坡高庭今日择定4月28日聆审案件。

吉隆坡法庭的高级主簿官努鲁艾妮是与高级联邦律师纳特拉及潘俭伟律师蔡佐安(译音),在內庭敲定有关案件审讯日期。

蔡佐安律师向记者指出,该案可能由上诉及特別权力高等法庭法官拿督哈尼巴聆审。

潘俭伟同时也是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他是在去年7月22日要飞往印尼日惹时,被移民局禁止出国。他入稟法庭挑战移民局这项做法,也要求索取特別赔偿、堂费及其他赔偿。

潘俭伟在诉状中指出,移民局在未事先通知他的情况下就禁止他出国,也没有在做出该项决定前聆听他的说法,因此该禁止出国令已经超越移民局权限。

他也在诉状中强调,这项禁止出国令除了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更是对他有恶意(mala fide)的行为。

吉隆坡高庭也在去年10月1日针对此案发出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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