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5日星期二

雪水供公司诉雪州大臣、潘俭伟

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雪兰莪水务供公司(SYABAS)起诉州务大臣卡立(Khalid Ibrahim)及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诽谤,两人今日一同召开记者会说明立场坚定不移,认为州政府有权终止该公司的特许经营合约,他们已经准备与雪州水供公司对簿公堂。

卡立与潘俭伟是在今午12时45分左右,于雪州议会大厦召开记者会,向媒体透露雪州水供公司起诉他们诽谤的案件已在昨日过堂,法官阿里芬(Ariffin Zakaria)分别给予辩方一个月时间与原告两周时间准备答复陈词,之后才会进入案件管控程序。

卡立透露,他是因为“善心基金”(Tabung Budi)事件立场惹祸上身,他今日坚持其立场,“雪州水供公司无权请求消费者把捐款交出来,该捐款为州政府20立方米免费水计划拨出去的款项。”

雪州水供公司因为卡立的立场与言论,决定起诉他诽谤;至于潘俭伟则是因为《南洋商报》的一篇报道,而惹上官非,与卡立一起被诉诽谤。根据该篇报道,他向媒体说明,假设雪州水供公司表现不佳,州政府有权终止其特许经营合约。

潘俭伟坦言,他不明白此言论何错之有,何以被告诽谤。

致函中央以求终止特许经营

他们二人的律师是在近日内收到志期2月11日的传票,并已分别委任云大舜与哥宾星(Gobind Singh)两名律师代表他们出庭。雪州水供公司并没有提及任何赔偿金额,将此事项交由法庭决定。

潘俭伟也在记者会上透露:“据我们所知,还有一个人(遭起诉),但我们交由他个人决定。”

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Charles Santiago)早在1月中旬即已接到雪州水供公司的律师信,得知自己因为对外发表的言论被控诽谤。

另一方面,卡立也告知媒体,州政府已经依据2004年州政府、联邦政府、雪州水供公司三造缔结的合约,委任雪州经济策划单位总监诺丁苏莱曼( Nordin Sulaiman)监督水务私营化过程。

同时,诺丁苏莱曼已在两周前致函联邦政府及雪州水供公司,说明后者从获得免费水的社会大众收取费用及善心基金的作法并不正确,要求联邦政府允准州政府终止雪州水供公司之决定。

但是,截至今日为止,雪州政府还未收到联邦政府之回应。

公司人员需自负诉讼费

由于雪州政府一样拥有雪州水供公司之股权,卡立特别说明,州政府已经只是食水管理单位去函雪州水供公司,确保在此诽谤诉讼内的费用皆由该公司决策管理人员缴付,而非公司。

他说:“因为此官司根本就与雪州水供公司输出干净食水予雪州人民此一职责毫无关系,所以该公司不须要负担其诉讼费用。”卡立且指出,此官司乃公司内特定决策高层与管理人员之决定。

民联雪州政府自上台以来,便积极回收雪州水供资产,但过程频频受阻,根据卡立的说明,在最新一轮收购谈判当中, SPLASH、ABBAS及商峰机构仍以雪州出价带有条件为有由,拒绝雪州政府的收购。

因此,卡立表示雪州政府已经做好准备,将此收购案带上国际仲裁,一切就待联邦政府之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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