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

潘俭伟:无神论不违宪

转载自《东方日报》:

(吉隆坡26日讯) 首相署副部长拿督阿斯拉夫发表的「宗教自由不代表有权不信神」言论,招致各方批评。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潘俭伟表示,享有宗教自由並不代表必须强制信仰某个宗教。

潘俭伟今日发文告表示,巫统掌政越久,该党试图重新詮释联邦宪法,抹杀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权益的状况就日益严重,政府除了对伊斯兰经典的詮释越来越狭隘,妖魔化其他宗教,例如基督教的动作也越来越多

他指出,阿斯拉夫的言论非常荒谬,联邦宪法中阐明每个人都有享有宗教自由,並不能被詮释为每个人都必须信仰宗教。

他举例说,「联邦宪法第10条阐明『每个人都享有言论自由』『每个人都有权和平集会』,这难道代表每个人都必须发表言论(不能保持沉默),每个人都必须出席和平集会?」

「这显然不是那样,享有宗教自由,就代表人们有权选择是否要相信某个宗教,但不代表他必须强制信仰某个宗教。」

他强调,无神论者就算不相信任何宗教,也不代表他违反联邦宪法第11(4)条文,也就是向其他穆斯林传教。

他说,「统治菁英是以这种手法在穆斯林內心深处种下恐惧,鼓吹基督教、无神论者、非穆斯林的威胁,然后逐步拿走他们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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