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当今大马》:
上诉庭公布潘俭伟申请撤销封口令一案的判词,指首相纳吉在一马公司案清白无罪,就如太阳从东边升起西边下沉般,为既定事实。
承审法官耶谷(Yaacob Md Sam)发表的33页书面判词指出,总检察长阿班迪在2016年1月26日召开记者会宣布,纳吉清白无罪,而反贪会随后也发文告,指纳吉没有犯法。
判词表示,阿班迪及反贪会的两份声明获得广泛报道,因此是既定事实。
“我们认为,法庭要接纳‘司法认知’(judicial notice),即总检察长裁决辩方(纳吉)在一马公司案无罪。总检察长按照宪法第145条文裁决,而且是最终裁决。”
“我们无需传召更多证人来证明这项事实。”
因此,判词认同,纳吉有权禁止潘俭伟发表纳吉为最大盗贼的言论。
“司法认知”是法律用语,根据商务印书局的《英汉法律大词典》解释,它指涉法官接受其真确性而毋须以证据确实的常识,如生活知识、法律习俗、地理环境和气象变化等。
不撤潘俭伟封口令
2月15日,上诉庭三司确认,总检察署、警方、反贪会、国会公账会和国家银行已就一马公司资金的课题,还纳吉清白。
因此上诉庭驳回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欲撤销封口令的申请。原有的庭令阻止潘俭伟继续发表诽谤纳吉的言论。
纳吉去年4月起诉潘俭伟诽谤,因为后者在一支视频中指控,他允许伊党向国会提呈355号法令修正案,是为了转移公众对一马案的关注。
诚青团署理团长法依兹(Faiz Fadzil)也批评法庭的裁决,认为尚未有任何的法庭裁决纳吉在一马课题上是无辜的,因此上诉庭不应该做出上述“司法认知”。
2018年2月24日星期六
上诉庭指纳吉一马案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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