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

裁定首相并非公职人员,高庭撤纳吉一马渎职案

转载自《当今大马》:



(吉隆坡13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大马政府,今日成功撤销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针对两者被指管理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资金行为不当所提出的诉讼。

高庭司法专员拿汀法依扎是基于潘俭伟没有起诉纳吉和政府的法定地位,而批准两名答辩人所提出的撤诉申请。

法依扎在裁决时说,作为起诉人的潘俭伟,没有说明首相被指行为不当的进一步详情,这只是纯属臆测。

他指出,潘俭伟的诉讼也是在滥用法庭程序,以及没有充分的诉讼理由。

“法庭也必需遵循上诉庭的裁决,也就是首相和财政部长不可被起诉,因为他们并非是公务员。”

法庭也谕令潘俭伟支付1万令吉堂费,给纳吉和政府。

纳吉的代表律师是丹斯里塞西尔和拿督哈法利赞,高级联邦律师陆意清代表政府。

今日出庭聆听裁决的潘俭伟的代表律师是哥宾星。

纳吉在2月14日入禀法庭申请撤销潘俭伟的诉讼,理由是他并非如潘俭伟在诉状中所指是公务员,同时也认为这项诉讼是在滥用司法程序。

政府则在3月2日申请撤销诉讼,理由是潘俭伟没有法定地位兴讼,以及有关诉讼琐碎、让人为难和没有充分的诉讼理由。

潘俭伟于1月16日入禀法庭,起诉纳吉和政府管理一马发展公司资金时行为不当,并要求普通赔偿、加重赔偿、惩戒性赔偿、利息、堂费,以及其他法庭认为合理的赔偿。

另外,哥宾星受询时对记者说,他将向其当事人寻求进一步的指示,以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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