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8日星期三

挑战慕克里公布购电协议 潘俭伟:议员未享豁免权

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本刊记者撰述】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潘倹伟批评,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副部长慕克里表示国会议员享有法定豁免权,可以参阅诸如独立发电厂购电协议的这类“机密文件”,简直就是一派胡言。

潘俭伟挑战慕克里在6月13日国会会议复会时,能给予所有国会议员一份独立发电厂的合约副本,并附上总检察署承诺持有这些文件的国会议员,将不会受到官方机密法令对付。

“否则,慕克里必须公开解释为何政府选择不解密这些涉及公共利益的文件,尤其是在没有调整任何电力工业结构合约的情况下,调涨住家丶商业和工业用户的电费,但却继续让独立发电厂每年赚取数以十亿元的利润。”

潘倹伟也是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他今天发表文告说,据报道,慕克里指国会议员可以参阅被列为高度机密文件的国能与独立发电厂签署的合约,但不能向民众公布,因为它是国家机密。

“慕克里说,‘在国会,当国会议员要求任何东西,我们总会抱持透明的作风。’他补充说:‘国会议员拥有法定豁免权,可以让他们绕过相关合同所附带的不得公开条文’。”

官方机密法令严惩泄密

潘倹伟表示,尽管只是首次获选为国会议员,但他可以很肯定地说,慕克里(Mukhriz Mahathir,右下图)的谈话完全是废话。

“根据官方机密法令,国会议员并未拥有豁免参阅官方文件的权利,它需要内阁启动解密的过程。在有关法令下,若未经许可,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拥有这些文件,违者可被强制性惩罚一年或最高可被判坐牢七年。”

潘俭伟指出,事实上,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坚決反对1986年官方机密法令修正条文,林吉祥形容该法令在五个关键领域打击了马来西亚人的生活,即议会民主丶媒体自由丶独立的司法制度丶可靠和负责任的政府,以及零贪腐的马来西亚;该法令使到国会议员参阅政府“机密”並未享有豁免权,即使只是短短的5分钟。

他说,当局之前只首开先例向国会议员解密大道的特许经营权合约,以及参阅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的合约,他们都经历了内阁和总检察署漫长的解密程序。

他质询,究竟是什麽促使慕克里的谈话这麽荒唐可笑?甚至与能源丶绿色工艺及水务部长陈华贵的谈话完全矛盾?因为部长上周才表示,政府没有权力向国会议员和公众人士公开有关合约,因为它们是属於“私人组织”之间的合约。人民要知道的是,到底是谁在讲真话,谁在说谎?

“有鉴於此,我希望能证明错误和成为一个真正的傻瓜,如果慕克里在下周开始的国会会议,能夠做到我提出的上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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