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6日星期五

推行消费税须耗费117亿元

转载自《当今大马》:

1200万缴税者多付 550令吉

潘俭伟披露消费税将把原本由商家承担的税务,转嫁到消费人身上,数额高达67亿令吉。

他分析说,政府在现有销售和服务税架构下总共征收117亿令吉,其中14亿令吉是由出口商缴 付,还有40亿令吉是来自稽查服务。

若政府实行消费税,这笔总数54亿令吉,由商家承担的税务,将转嫁到消费人身上。若再加上政府13亿令吉的附加收入,人民就必须多承担67亿令吉。

林冠英则炮轰说,“若平分至大马1200万工作人口身上,则意味着每个人就必须多付550令吉的税金。这将是非常沉重的负担!”

国会预料将在下月15日恢复开会,备受反对党和民间抨击的消费税届时将会提呈上国会进行二读,并且 进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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