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

要求撤销纳吉诉讼 ·潘俭伟申请4月3开审

转载自《星洲日报》:

(吉隆坡15日讯)高庭将于4月3日开庭审理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要求撤销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起诉他诽谤的诉讼申请。

潘俭伟的代表律师班杰明披露,承审本案的高庭法官罗斯兰也择订于9月18日至20日正式开庭审理纳吉起诉潘俭伟诽谤的诉讼。

他解释,若高庭批准其当事人要求撤销诉讼的申请,审讯的日期将会腾空。

他说,双方代表律师较前曾提出暂缓高庭聆讯的申请,直到联邦法院在彭亨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起诉巫统喉舌《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一案中,针对公职人员是否可起诉任何人诽谤的法律课题作出裁决为止。

公务员诉诽谤法院未有裁决

“不过,法院在本月13日并没有针对公职人员是否可起诉任何人诽谤的课题作出裁决,所以我们决定继续本案在高庭的聆讯。”

联邦法院于本月13日推翻上诉庭撤销安南耶谷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的裁决,并谕令把案件发还吉隆坡高庭进行完整的审讯,以鉴定安南耶谷是否以公职身份兴讼。

上诉庭曾于2016年3月1日裁决,安南耶谷不能以其公职身份起诉任何人,包括媒体诽谤,并接纳英国德比郡议会起诉《泰晤士报》诽谤的案例。

根据有关案例,政府机构或官员不能对他人兴讼,因为当官员所遭受的批评是与本身在履行职务时的表现有关,该名官员不能提出任何诉讼。

纳吉是于2015年3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频频对一马发展公司(1MDB)财务提出质疑的潘俭伟和网络媒体“人民媒体”(Media Rakyat)负责人陈志光诽谤,要求赔偿。

诉状指潘俭伟于2014年11月3日,在行动党筹款晚宴上发表对他构成诽谤的演讲,而有关演讲被“人民媒体”所录制,有关题为“纳吉制造大马史上最大丑闻”的短片和文章先后被上载到优管(YouTube)及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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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潘俭伟在答辩书反驳说,身为一名公职人员,纳吉的各项行为应受到批评,因为民众有知情权,以了解或接获任何对民众有影响的资讯,并以公平议论,及在受约制特权,作为抗辩理由。

潘俭伟也于2015年5月8日,基于纳吉没有法律地位向他兴讼及滥用司法程序,而入禀高庭要求撤销纳吉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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