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尔甘达日前接受《新海峡时报》的访问时表示,这家由他领导的国有企业,在脱售其资产的交易时原本可以获得更好的价格,但因反对党吓跑投资者而无法达成。
阿鲁尔甘达说:“理论上,在出售Edra能源公司丶大马城(Bandar Malaysia)和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计划(TRX)时,我们可以获得更好的价钱;我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反对党政治化这个课题,我们将不会有这个问题。”
这种说法类似于说,如果反对党从来没有这麽狠地揭露一马公司500亿令吉的丑闻,以及这样坚持要求国有企业履行问责制,阿鲁尔甘达将会有一个更轻松的工作去剥离(stripping)一马公司的资产来掩盖其巨额的亏损。
一马公司作为一家由财政部全资持有的公司,以及阿鲁尔甘达身为该公司的总裁,发表的上述声明是完全鲁莽和不负责任的。阿鲁尔甘达可能经常坚称自己“不是一名政治人物”,但他的言行举止与国阵的部长,例如拿督阿末马兹兰或拿督斯里拉曼达兰无异。
一马公司以98亿3千万令吉出售Edra能源公司造成22亿7千万令吉的损失,是因为该公司以121亿令吉的超付价钱而买贵了这些资产。更糟的是,他们借贷220亿令吉以促成这项121亿令吉的收购。这笔钱很明显地失踪和下落不明了,但阿鲁尔甘达宁要反对党闭嘴,这样的话犯罪者就可以逃脱而逍遥法外。
另一方面,大马城和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的土地,分别以16亿令吉和1亿9千200万令吉的低廉价格出售予一马公司以前,原本是属于联邦政府。
事实上,一马公司以高达74亿1千万令吉的价格脱售大马城空置的60%土地,作为协助偿还其沉重的债务,显然是马来西亚纳税人的一项巨大损失。为何联邦政府的土地收益被供作偿还一马公司没有能力偿还的债务,而不是把有关收益汇入联邦国库,作为纾解贫困和被边缘化一族的负担?
更糟的是,尽管当初仅支付每平方呎64令吉的贱价予联邦政府购买TRX的土地,但一马公司随後却分别以每平方呎2千700令吉和4千500令吉的天价,把TRX的地段出售予政府控制的基金即朝圣基金局和大马武装部队基金(LTAT)的艾芬银行。这对于一马公司的董事,以及也是朝圣基金局和LTAT的董事和首席执行员,肯定是有帮助的。
一马公司在以上所述的所有交易中都受惠,但马来西亚人民却被迫付出沉重的代价去拯救这家面对数以十亿令吉丑闻和亏损的公司。然而,阿鲁尔甘达并不关心人民的得失,因为他唯一感兴趣的是,要怎样从剥离一马公司的资产去筹措足够的金钱来偿还该公司的债务。
事实上,阿鲁尔甘达欠马来西亚人民一个交待(has failed Malaysians),因为他并没有针对一马公司丑闻的许多问题,为马来西亚民众提供答案,即便他清楚地有机会获得真相。
阿鲁尔甘达拒绝针对一笔7亿美元的款额有否支付予刘特佐控制的Good Star Limited说出真相。他也拒绝说明出一笔来自开曼群岛的9亿9千300万美元去向,以及向德意志银行为首财团贷款的9亿7千500万美元,是否作为偿还阿尔巴投资PJS的购股权(option)。
阿鲁尔甘达甚至拒绝向马来西亚人民解释,一马公司有否支付款额予一家欺诈的阿尔巴投资PJS公司,因为根据《华尔街日报》的爆料,它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与真正的阿布扎比阿尔巴投资PJS没有关系。
阿鲁尔甘达应该反省自己的行径,为何会被标榜为允许强盗去“逃脱世纪的抢劫”(get away with the heist of the century),而不是去责怪反对党。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6年1月14日(星期四)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
为了掩盖一马发展有限公司数以十亿令吉的债务和亏损丑闻,该公司总裁阿鲁尔甘达看来很乐意去背叛马来西亚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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