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2日星期四

外匯交易難證明非法性

潘儉偉置疑修改管制條例成效
转载自《星洲日报》:

(布城訊)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的經濟顧問潘儉偉指出,國家銀行修改1953年外匯管制法令條例,固然在某程度上達到阻嚇作用,對穩定國家貨幣有幫助,問題在於是否能見效。他認為,非法外匯交易很難去證明其非法性,這情況與要去證明股票行的投機份子炒股票沒有兩樣。

他說,國行為加強非法外匯交易條例的執法和監督,修改法令來提高刑罰,確實是好事和對穩定國家經濟有幫助,可是最大的問題是我們的外匯交易市場存有太多的投機份子。

“就因為投機份子多,造成我國的貨幣外匯市場變得不穩定,這種不穩定局勢也對國家有害,只要本身基礎不強的話。”

國行在《中行年報》中清楚列明多項修改外匯管制法令的條例,並今年1月1日起生效。潘儉偉說,不管怎樣,這樣做有助於警惕和阻嚇國內的投機份子作出狙擊馬幣的舉動。

威脅作用多過管制

“只是我們不知道它的有效性在哪裡?因為要證明哪個才是真正購買外匯和哪個是投機動機的,非常艱難。”

他相信,國行這麼做主要與令吉在1997年時全球經融風暴時遭受重挫的教訓有關。他說,非法的外匯交易不容易證明,即使有關者落網也很難去證明他有涉及。他認為,這項條例的修改或許到頭來只能起威懾作用,並不能真正發揮管制作用。

“股票行里炒股票的投機者多的是,政府也規定炒股票的行為違法,可是很少人因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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