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

指1MDB承认35亿美元失踪 潘俭伟忧大马将还双倍债务

转载自《当今大马》:

一马公司与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达致部分和解,必须支付12亿美元给对方,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指出,这意味着一马公司坦承,较早前理应支付IPIC充作债券担保金的逾35亿美元已失踪。

因此,他担忧,大马人民必须双倍偿还,一马公司的35亿美元债务。

潘俭伟今日发文告表示,公众可从一马公司及IPIC双方所发行的文告,推论当中的胜败者。

他点出,一马公司文告除了阐述该公司将支付一笔特定款项予IPIC,及会全权支付两笔债券的利息及本金,就没有其他详情,也没表明款项数额。

承认35亿美元失踪


相反地,他说,IPIC的文告提供详尽细节,包括在2017年终前,分两次共获得12亿零545万美元,以及一马公司和大马财长机构承诺,在未来负责偿还涉案的两笔债券的利息和本金,而这批债券较早前由IPIC所担保。

“两个文告的含义令人震惊。”

“一马公司尝试勾画和解的美好情景,即双方争议已经解决,但缺乏确凿详情。”

“另一方面,IPIC清楚阐明它获得所要的东西。这就是追回自2015年6月提供一马公司的12亿零545万美元垫款(cash advance),以及不再担保一马公司总值35亿美元的债券。”

“但更重要的是,一马公司同意上述和解条款,就代表直接承认和证实,一马公司付给IPIC及其子公司阿尔巴投资PJS的35亿1000万美元,已经失踪。”

付款给冒牌阿尔巴


潘俭伟续称,一马公司总裁阿鲁甘达去年告知总稽查司和国会公账会,该公司支付35亿1000万美元予英属维京群岛的阿尔巴投资PJS私人公司(简称阿尔巴BVI),而美国司法部已经证实,阿尔巴BVI是冒牌公司。

据国会公账会报告第92页,一马公司声称,付阿尔巴BVI的35亿1000万美元详情如下:

一、2012年,支付13亿6700万美元,充作总值35亿美元债券的抵押金;
二、2014年11月,支付9亿9300万美元,充作期权赎回金;
三、2014年9月及12月,各别支付8亿5500万美元及2亿9500万美元,充作追加抵押金,合共11亿5000万美元。

潘俭伟表示,虽然总稽查司多番要求一马公司提供交易及相关文件,但遭一马公司拒绝,以致无法检验这笔款项。

为何允许放弃担保?

他设问,既然一马公司已支付逾35亿美元予IPIC或子公司,为何允许IPIC无需续任为债券担保人,更让财长机构承担35亿美元的债券?

”一马公司和阿鲁甘达是否告诉我们,尽管我们支付35亿1000万美元予IPIC,我们还是拖欠所借贷的35亿美元?简单来说,马来西亚人是否掏出惊人的70亿100万美元,来偿还一马公司的35亿美元债券?”

由此一来,潘俭伟认为,一马公司并没支付35亿1000万美元予IPIC,而是如美国司法部充公诉状及新加坡检控所阐明般,已遭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等人所挪用。

他说,由于大马人如今必须支付双倍的钱财,来支付一马公司的债务,因此他促首相兼财长纳吉出面释疑。

达致部分庭外和解

IPIC与一马公司爆发财务纠纷逾1年后,双方昨日达致部分庭外和解,一马公司将会支付12亿零545万美元予IPIC。

IPIC也说,各方也将会讨论“一马公司集团给特定公司付款一事。”

尽管IPIC没有明言何谓“特定公司”的付款,但相信是指原本应支付IPIC却宣告“失踪”的14亿美元抵押金、近10亿美元的赎回金,以及约11亿美元的追加抵押金。

事缘一马公司于2012年发行两笔总值35亿美元的债券,以募款收购发电厂。一马公司更为这两笔预订2022年到期的债券,争取到IPIC的担保。

当时,IPIC作保条件是一马公司必须向IPIC支付14亿美元抵押金,同时允许IPIC收购发电厂的49%股权。不过,一马公司后来协议改用近10亿美元赎回IPIC的收购权。

但是,IPIC去年坚持没有收到上述两笔资金,进而引爆与一马公司的纠纷。

这是因为一马公司坚持已经把钱汇于所谓的IPIC子公司——阿尔巴BVI。惟IPIC否认阿尔巴BVI是其子公司,并表明其真正的子公司乃阿尔巴投资,尽管两者相近,仅差3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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